书写赶考路上的“为民答卷”******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顶在心,与群众风雨同舟、心心相映、携手赶考,将铮铮誓言转化为实际行动,将热爱之情融入为民事业,以“我将无我”的情怀不懈拼搏,执笔书写“为民答卷”,在赶考之路上为民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与群众风雨同舟,“凝心聚力”向前行。实践证明,扎根群众、依靠人民,才能汇聚起无往不胜之力。赶考之路上,党员干部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携手共进,将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以党群一心、共同奋战去战胜艰难险阻,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心在一起就是无往不胜的力量,行动“同频共振”就是一往无前之势能。情感上“心心相映”,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乐同忧、感同身受;方向上“你我共进”,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向同心、奋进同行,团结成一块无坚不摧的“钢铁”,一同面对赶考路上的风浪,以无惧难、不怕险的昂扬精气神克难制胜。
与群众心心相映,“枝叶关情”常相伴。党员干部要躬身向下、鞋沾泥土,涵养“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奉献情怀,把人民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在心,以真抓实干的作风细致妥帖地办好群众事。党员干部要有行动上的自觉,什么事都争先干,什么困难都抢先上,在工作中未有一刻懈怠,坚决扛起岗位职责,以“我必行之”的状态回应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党员干部在为民工作上要用心用情,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本领,在深入调研中了解民情民意,把对事业的热爱转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在和群众打成一片中拉近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与群众携手赶考,“笃行不怠”在路上。党员干部要以“笃行不怠”的姿态接续为民奋斗,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携手共赴美好未来,踏平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大风大浪,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韧劲克难制胜,把敬业奉献的态度写在工作岗位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融入到实际行动中,以“接地气”的工作方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点赞,与群众常坐板凳话家常,与群众同坐炕头谈心事,当好传递温暖、雪中送炭的朋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诚恳与关切,强化“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成效。(杨佳佳)
“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热搜 囤药过期后应如何处理?******
中新网2月3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 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 #网友囤1000片退烧药全砸手里了# 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过期药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随意丢弃有多大危害?
媒体:上百盒未拆封布洛芬被扔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现有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被丢弃在楼下垃圾桶里,这些药品均未拆封,保守估计有上百盒。另有网友在网上晒出自己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并称:“阳之前买的,阳康之后很久,年二十七八才到货。”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部分人不理智囤货的结果,浪费资源。”有网友认为这是黄牛囤货行为,令人气愤。还有网友心疼道:“哪家垃圾桶,我这就过去收破烂。”“布洛芬过期一年也还能吃呀,为什么要扔呢?”
部分网友评论。 截图自微博。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囤货就像买保险,不想浪费,但又不希望用得上。”
此前,有关部门曾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囤药,并打击高价倒卖、哄抬药价乱象。例如,广东省药监局曾发文提醒: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布洛芬过期了还能吃吗?
那么,过期的布洛芬能否照常服用?
一名药学业内人士告诉中新财经,药品超出有效期后并不建议服用。“即使保管再好,药效也会下降,而且过期药还会发生变质、霉变等问题,不治病反而害人了。”
她表示,药品在有效期内也要妥善保存。“发现药品出现受潮、霉变、崩裂或者没按药品要求避光、阴凉处贮存,又或没按要求冷藏规范保存等情况也不要再吃。”
过期药品能否随意丢弃?
此外,过期药品也不宜随意丢弃。大量弃药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此外,过期药品在随意丢弃后可能会被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二次回收并再次出售,有害病人身体健康。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其中,某生化药业未经无害化处理,将一批超3吨的过期药品私自倾倒、处置,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款。
不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明确,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将配送到的感冒药放入药架。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2019年,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此前,国家药监局在答复网友“过期药品如何处理”时曾表示,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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